重要提醒:2022年6-7月生育的女职工,其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最晚可在2023年12月底前申请,明年1月起即将逾期!请抓紧申请! 政策介绍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社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
根据《嘉兴经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招聘活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评标组考评,现将嘉兴经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招聘活动服务项目拟入选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19667。 附件:嘉兴经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招聘活动服务项目拟选聘服务商名单.xlsx 嘉兴经济...
根据《“星耀南湖”柔性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嘉委人才〔2023〕2 号)和《“星耀南湖”柔性人才计划名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嘉人社〔2023〕31 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 2023 年“星耀南湖”柔性人才计划名匠项目(以下简称“名匠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 柔性引才主体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和市级技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9〕63号)和《关于在全市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的通知》(嘉人社〔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将已获得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为做好我区企业招聘工作,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持续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诚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招聘活动服务项目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嘉兴经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招聘活动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 1、派驻至少1名有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的经办服务人员在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工作; 2、协助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开展赴外招聘8场,本地大型公益性招聘会2场、小型公益性招聘会2场,...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在见习基地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见习企业及享受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贴息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 公...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条件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 公...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人才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申请,街道、平台初审,区经济发展部复审,拟确定邓伟文等421人为享受202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人才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到2023年11月5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