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开建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嘉兴人才公寓品质提升改造项目工程专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开建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兴人才公寓品质提升改造项目工程于2024年12月01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开建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
我部于2026年5月26日收到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晓风印月府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专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兴晓风印月府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于2025年8月30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绿城建...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条件的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将经开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期满企业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总体情况 本次参加试点评估 10 家,经组织评估,五星 2 家,四星 6 家,三星 2 家,二星 0家,一星 0 家。 评估具体情况 序号 属地 ...
我部于2026年5月7日收到嘉兴市汇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嘉兴市汇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姚家荡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嘉兴市汇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5年经开区城南街道姚家荡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于2026年3月17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
我部于2026年5月7日收到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水分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三江嘉化企业管理总部大厦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水分公司承建的三江嘉化企业管理总部大厦项目工程于2026年3月10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中元建设集团...
我部于2026年5月7日收到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嘉兴国际金融广场二期6号地块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兴国际金融广场二期6号地块项目工程于2026年3月10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
我部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浙江宏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浙江宏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双溪湖实验小学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专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浙江宏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兴市双溪湖实验小学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于2026年 3月6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
经申报,我部已受理周鑫、陈卫星等2人病残津贴领取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部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3-83683116 通讯地址: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根据《关于推动创新发展 加速人才集聚的若干举措》(嘉开工委办〔2025〕4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嘉开管办〔2025〕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17:00,未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作放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