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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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6年6月9日收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专户的申请。
经审查,由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工程于2025年6月23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第九条之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部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相关反映,将同意该销户申请。
(通讯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辅楼社会治理中心劳动保障窗口邮编:314000 反映电话:0573-82224921)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