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经开区“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个人)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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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嘉兴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嘉人社〔2025〕30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6年度经开区“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个人)申报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
申报对象完成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的,应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申报对象:
1.经开区内注册企业的参保缴费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且申领补贴时在经开区参保缴费的人员;
2.经开区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上述人员如参保缴费的,应参保在经开区;如涉及六类人员身份的,户籍地应在经开区。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加由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取得符合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补贴。
(二)申报范围
1.发证日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参加省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备案开班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含)后,且在培训项目结业后一年内取得对应补贴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下同),具体以系统中备案且按要求完成培训结业为准。
上述时间通过技能竞赛取得的证书,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证书等级:初级(五级)至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申报的证书从未领取过补贴(如已通过“浙里办”申领过“技能提升补贴”的,不能申报本次补贴)。
申报对象同一人取得同一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多张证书的,补贴该工种最高等级的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申报证书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没有对应职业(工种)的培训记录、培训记录未按要求完成签到(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代签、签到数据异常(如同一设备为多人签到的)等)、培训记录结业超过一年取证的,不予补贴。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信息,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s://www.osta.org.cn/)或人力社保部门的相关网站(浙江省颁发的证书可在此查询: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补贴标准
1.补贴基准
本次补贴基准以上表的初级(五级)至高级技师(一级)金额为准,具体补贴的职业(工种)可参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附件1。(https://zhengce.zj.gov.cn/policyweb/httpservice/showinfo.do?infoid=8d3f3d51a74f400da451e2452d1c2e7c)
2.补贴上浮
属于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对应职业(工种)证书,在补贴基准上再上浮30%,以发证日期时间为准;移出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不再上浮:
(1)属于《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2025年)》内的证书(发证时间在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4月28日),补贴标准上浮30%。
(https://rlsbj.jiaxing.gov.cn/art/2025/5/8/art_1229850728_58815719.html)
(2)属于《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2026年)》内的证书(发证时间在2026年4月29日及以后),补贴标准上浮30%。(https://rlsbj.jiaxing.gov.cn/col/col1228938149/art/2026/art_aef27ec508c04746993f0f6ed47c2964.html)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重申报形式,请申请人按要求完成线上申请与线下纸质材料提交。
1.线上申请
已收到一体化平台补贴短信申报链接通知的,请在6月30日前通过短信中的申报链接,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部分申请事项的填写要求如下:
(1)【补贴申领地】:选择【参保地】,且应符合“二、申报对象及范围”中“(一)申报对象”范围;填写错误导致人社部门未收到申请的,须由申请人自行更正。
(2)【家庭住址】:按实际居住地填写至门牌号码或楼宇室号,例如:嘉兴市南湖区展望路1号A706室。
(3)【户籍所在地】:按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信息填写完整。
(4)【补贴金额】:参考“三、补贴标准”。
(5)【开户行】、【开户名】、【银行卡号】:填写申请人本人名下的“社会保障卡(浙江省一卡通)”。
(6)【其他材料PDF扫描件】:上传“2.纸质材料”中的(4)-(7);根据申报对象,按需上传“2.纸质材料”中的(2)、(3)。
2.纸质材料
已提交线上申请的个人,须向属地街道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六类人员”还须单独提供经开区户籍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应含户主页及本人页))等;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核查材料等;
(4)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姓名、等级、职业(工种)、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取证月至申报月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申报月应参保在经开区的企业或符合特定人员条件(经开区户籍)的灵活就业参保证明);其中,失业人员可提供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等;
(6)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浙江省一卡通)”(开户行、卡号)复印件;
(7)与省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或培训费用发票(培训工种应与取证工种相符)复印件进行办理(具体以系统备案的培训项目的审核为准)。
原则上,申请人向企业注册地所属街道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其中登记失业、就业困难、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人员需向户籍所属街道社会事务办(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逾期未进行线上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补贴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将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
后续如收到一体化平台补贴短信申报链接通知的,可参照本通知中“1.线上申报”的要求,先行填报。
城南街道:由拳路373号城南街道办事处111办公室,0573-83381162;
嘉北街道:东升西路1号嘉北街道办事处八号楼大厅综合窗口,0573-82209257;
塘汇街道:塘汇路986号塘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0573-82336576,0573-82066953;
长水街道:珠庵路472号长水街道一楼社会事务办,0573-83604668。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