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拟发放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第六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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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开展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52号)要求,经企业网上申报,各街道、人力社保局及财政局审核,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并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对嘉兴吉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707家企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312.0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2.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8日起到1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
3.联系科室:就业社保科,电话:0573-83683115。
附件: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拟发放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第六批)0118.xls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