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原创2025-06-23 00:00 {{clickNum}}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文件精神,我区2025年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体育(足球)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本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具有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报名的户籍为准),2025年在浙江省参加高考,且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定向培养需求为中小学体育(足球)2名。培养学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培养专业为体育教育(师范)。
(二)招生(招聘)要求
须获得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同时须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75%;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安排在体育类提前批进行。
三、招生(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行“招生与招录并轨”的方式定向招生(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并由招生院校抄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
2.面试和体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户籍审核、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确定拟录取对象。招生院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原则,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应招生院校。
5.缺额补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执行。
五、就业待遇及相关要求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毕业时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聘用后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6年。录取人员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中小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分配或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因本次招生(招聘)各环节时间较紧,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并保持联系通畅。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3-82208498(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监督电话:0573-83635561。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