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市运河实验幼儿园(筹)、嘉兴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聘用前公示
根据《2023年嘉兴市运河实验幼儿园(筹)、嘉兴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规定,已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欢迎社会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
原创
2023-08-10 00:00
1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拟聘用公示
根据《2018年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2018年嘉兴市秀洲区、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要求,经体检、考察、就业分配等程序,拟聘用杨婕妤等8位同志为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
原创
2023-08-07 00:00
1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辅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辅6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
3、男性,身体健康,能适应...
原创
2023-08-02 00:00
1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2号)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已完成,现将取消或核减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下列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相应核减:
序号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
取消或相应核减计划
4
妇科
1
取消岗...
原创
2023-07-28 00:00
1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工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嘉兴市户籍的人员(含五县两区,以2023年7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
原创
2023-07-26 00:00
1
浙江省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浙江省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浙江省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545名...
原创
2023-07-24 00:00
1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聘用前公示(二)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聘用前公示(二)
根据《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原创
2023-07-24 00:00
1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第9号)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第9号)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进入体检环节,有1名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根据《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情况
报考岗位
岗位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
原创
2023-07-20 00:00
1
嘉兴市城南街道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
原创
2023-07-20 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