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北街道决定面向重点群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共服务岗(养老助残)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具有经开区户籍(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长水街道),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失业和就业登记证》)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
嘉兴经开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因场地、设施等问题,决定调整本次竞赛赛程,比赛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13日-14日,其他赛程安排不变。请参赛选手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25年9月1日前提交至赛事承办单位进行报名。 嘉兴经开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5年8月5日...
因工作需要,长水街道决定面向重点群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失业和就业登记证》)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简称“4050”)的城镇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的残疾...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条件的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条件的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贴息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贴息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属街道受理,经济发展部初步核准,现将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补贴人员及享受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就业社保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